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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台使用费
金水投资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为各方市场交易主体提供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用于开展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采购活动。
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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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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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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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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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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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含)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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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标段/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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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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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上在线支付,不接受银行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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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含)-60(不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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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标段/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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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含)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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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平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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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场地使用费
金水投资集团阳光采购平台提供专业化开、评标场所及设施设备,配备音、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招采过程全程留痕、长期可追溯。
(1)收费标准:600元/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出后100元/小时。
(2)收费对象及方式: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向平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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